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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带案下访“解心结”
来源:人民法院报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7日作者:

     2月21日下午,二级大法官、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一行到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接访。

  下午3时30分,康为民迎到了第一位来访者。上访人刘四珍2009年因做生意与他人发生纠纷,情急之下持刀将对方砍成轻伤,被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1.9万元。因刘四珍身患较严重的血管瘤疾病,刑罚未实际执行,但刘四珍一直以“正当防卫”为由多次赴省进京上访。

  了解情况后,康为民向刘四珍解释,如果对原判决不服,现在仍可以采取申诉的方式依法表达诉求,并将刘四珍的材料转交给了陪同接访的常德中院院长邬文生,交代一定要进行调卷复查,早日给当事人一个答复。对此,刘四珍非常满意,临走时,还特意向康为民深深鞠了一躬。

  在3个多小时的接访过程中,康为民始终耐心地倾听每位来访群众反映的情况,仔细地询问他们上访的事实和理由,认真详细地做好记录,并对他们的诉求,区别不同情况给予答复或解释。

  康为民表示,领导干部带头开门接访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群众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具体行动,全省法院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提振精神,带着感情和责任执法办案、接访下访。

  据悉,2月20日至23日,湖南高院所有院领导、专委均进行了带案下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